短评-贪污无罪 国库贴钱
2012/05/01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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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2012-05-0
司法应该像皇后的贞操,容不得一点怀疑。不过,台湾人眼中的司法却是“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有钱,判生;没钱,判死。
司法的形象简直已成“站壁”的。看看昨天的一个案子,法界就知道为何台湾的司法贞操会从“女神”沦为“神女”了。
有位法官叫许聪元,十六年前被控贪污,且遭声请羁押,接下来的审判就像打乒乓球,最后打成“丢士”,被判有罪,许聪元就上诉;判无罪则是检察官上诉。就这么没完没了地“玩”了十六年。
光这样的审判流程已足以让司法公信力全失;不过,笑话只闹到这样还不足以娱乐国人。司法乒乓打了十六年后,检察官“一时失神”,竟拖过了上诉期限;然后法官就以逾期上诉为由,判决无罪定谳。
一般人幸运地踫到检察官“搞乌龙”,只会欢天喜地吃猪脚面线,谢神谢佛,大喊侥幸。但许聪元当过法官,可非常人,他吃完面线,转身就申请刑事补偿。司法院也很“幽默”,说他当法官时与关系人出入酒店,逾越社会能容忍程度,因贪污案被羁押,多少也是咎由自取。然后打个折,赔他每天两千元补偿金。
检调要侦查法官贪污,岂敢随便?法官敢准予声押法官,绝不寻常。这样的贪污案都会“逾期上诉”,纳税人还要因此赔钱。也难怪人民要对司法吐口水了。
来源:
http:/ / news. chinatimes. com/ f……1051402/ 1120120501004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