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关于
menu
剪报栏 » 病从口入 ─ 已公开的资讯往往只是冰山一角…
剪贴人
主题&内容
保险粉漂白豆芽菜 一卖30年
pine 凤梨站长
2014/04/16 13:35
已发布508篇主题
中央社 2014年4月16日 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6日电

苗栗市一家地下工厂涉嫌以工业用漂白剂“保险粉”浸泡豆芽菜,销往传统市场和小吃摊,长达30年,今天遭苗栗检警查获。

苗栗地检署接获检举黑心地下工厂,今天凌晨由检察官刘哲嘉指挥重案组检察事务官、苗栗县警察局,会同苗栗县卫生局前往苗栗市工厂所在地搜索,在厂区查扣俗称“保险粉”的工业用漂白剂(学名为低亚硫酸钠)2桶、浸泡过漂白剂的豆芽菜约700台斤。

检警调查,业者利用民宅旁搭设铁皮屋进行豆芽菜“加工”,以15公吨水加入1斤的工业用漂白剂稀释,放入豆芽菜浸泡,随后将豆芽菜捞起,销售至传统市场及小吃摊,每天出货约800台斤。

检方传唤黄姓负责人及工厂干部等3人到案说明,黄姓业者坦承为求保鲜、延长保存期限,并让豆芽菜看起来白嫩、卖相佳,自民国73年至今,均以此手法替豆芽菜加工,每天出货销往传统市场及小吃摊商,估算30年来已有逾8000公吨黑心豆芽菜被吃下肚,可能增加人体肝、肾负担。

苗栗县政府卫生局表示,去年底接获检举,派员前往工厂稽查,不仅内部环境脏污不堪,也在现场发现禁用于食品的工业级低亚硫酸钠,业者承认以稀释药剂浸泡豆芽菜,遂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开罚新台币6万元,并责令不得再犯。

卫生局指出,今年4月初在接获民众检举,然该地下工厂未持有营利事业登记证及工厂登记,以一般民宅为掩护,增加稽查难度,因此将情资转报给检方,由地检署主导侦办。

检方表示,现场浸泡过的豆芽菜经卫生局检验呈现低亚硫酸钠阳性反应,业者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0款、第49条规定,经讯问后,黄姓负责人以70万元交保,其余2人分别以10万元、20万元交保。1030416

来源:https:/ / tw. news. yahoo. com/ % E……A330% E5% B9% B4- 095329177. html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