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老医师当人头 7诊所A健保1.3亿
2010/03/1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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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健保局规定医师每月有看诊量的上限,超过上限的门诊费用递减,北市、桃园县等地七家诊所竟将其他医师诊疗的病患,“分配”到未实际看诊的廿五位高龄医师名下,向健保局共申报一亿三千多万元医疗费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德佳”等七家诊所败诉,健保局追扣他们溢领的钜额医疗费用于法有据;全案还可上诉。
德佳诊所洪姓负责人医师昨不在家,洪某家人表示会提出上诉,表示洪只是挂名负责人,另有出资的实际老板,至于法律规定如何,交由法院裁判。
健保局查出,德佳、德明等七家诊所自九十三年一月至九十六年四月为止,透过诉外人海洋国际公司,利用刘姓医师等廿五位高龄医师的执照,将其他医师看诊的病患改以该廿五位高龄医师名义向健保局申报诊疗费。
健保局统计,每家诊所以此手法不实溢领的医疗费用,从七百零九万至三千零一十六万多元不等,总计一亿三千三百六十八万多元,要求七家诊所如数缴回溢领款项。
七家诊所认为这些高龄医师虽未单独看诊,但都有和其他医师“联合看诊”或“会诊”,如此作法在医疗实务上比比皆是,也不是“借牌”行为,健保局不能拒绝给付医疗费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七家诊所为一般诊所,无“联合看诊”必要,另发现高龄医师看诊日数和件数均与其他医师相当,每月仅领取三万元固定薪资及每诊两千元车马费,与其他医师动辄十万元薪资差距很大,依此认定高龄医师未实际看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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