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败德、重创民主 成历史罪人
2008/08/16 14:35
已发布508篇主题
2008-08-16 中国时报 【何荣幸/特稿】
“台湾之子”在总统任内把巨额款项汇往海外,“陈律师”对此犹想逃避法律责任,“陈总统”的历史定位却已尘埃落定。在政治责任伦理的检验下,陈水扁不但已是违法败德的卸任元首,更是严重伤害台湾民主发展的历史罪人。
在前天道歉记者会之前,陈水扁已不知信誓旦旦多少次,第一家庭没有海外帐户、财产早已交付信托、所有关于第一家庭海外祕帐与洗钱指控都是子虚乌有。陈水扁的赌注是:只要没有决定性证据,疼惜台湾民主者还是会给他最后机会。
但这一次,扁式“律师精算后的赌徒性格”彻底输了。刑事豁免权的保护伞消失后,瑞士官方追查扁家疑似海外洗钱,已是让扁诚信破产的决定性证据。他再也无法援引国家机密、声请释宪等方法脱身,只能企图转移焦点,以小罪掩饰大罪,把这几届总统选举的候选人都拖下水。
走到政治之路的尽头,主导陈水扁行动的核心思维,仍然是损害控制的律师性格,而不是服膺政治责任伦理的历史胸怀。律师性格让他拚命把汇款海外与选举结余款联结,强调一切皆为吴淑珍所为;政治责任伦理则已清楚显示,即使这些理由为真,也不足以掩饰他的违法败德,他的所做所为已深深伤害台湾首度政党轮替背后的历史意义。
在此波风暴中,陈水扁唯一还堪交代的是在昨天宣布退出民进党。但在诚信破产后,连这件事也很可能会被认定,阿扁只是想在民进党开除其党籍前自找下台阶。无论如何,退党实已宣告他在台湾民主政治的“退学”评价与结局。
当一个卸任元首的诚信破产后,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一桩桩司法与道德上的骨牌效应。司法效应是扁再也无所逃于各项贪渎官司,必须坦然接受司法调查与审判结果;道德效应则在于“台湾之子”形象的完全破灭,过去八年政党轮替的人民寄托全都毁于一旦。
“陈律师”容或还有机会减轻扁的司法责任,然而,“陈总统”的历史定位却已无太多改变空间。从党外到民进党长年累积的民主运动资产,已被陈律师与陈总统共同消磨殆尽。民进党受到重创还是小事,台湾民主发展与国际形象受到的严重伤害,才是陈律师与陈总统必须共同承担的历史责任。
来源:
http:/ / news. chinatimes. com/ 2……0501+112008081600068,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