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保鮮膜 2013年起擬禁用
2010/09/2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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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9/29 〔記者劉力仁、高嘉和/台北報導〕
保鮮膜應用廣泛,家庭主婦都少不了它,但材質為PVC(Polyvinylchloride,聚氯乙烯)的保鮮膜含塑化劑,黏性雖好,微波或包裝食物時卻容易溶出,焚化時可能產生戴奧辛。環保署預定自一○二年起禁止PVC及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鮮膜製造、輸入,並禁止零售販賣。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許智倫表示,未來若有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等零售業者販賣給一般消費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罰鍰,製造、輸入供零售業販賣則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PVC含塑化劑及重金屬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PVC是五大泛用塑膠(PE、PVC、PP、PS、ABS)中唯一的含氯塑膠。PVC如果沒有添加塑化劑,跟水管一樣是硬邦邦,因此添加塑化劑改變柔軟度。另外PVC的熱安定性很差,為避免PVC產品在太陽高溫照射下裂解,還必須添加安定劑,通常為鉛、鎘、鋅等重金屬。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表示,近年來含氯塑膠生產、使用與廢棄後所可能產生危害性,引起各界關注,今年立法院也通過決議,要求環保署提出禁用規劃,禁用方向早已確定,但業者意見多,實施期程尚未確定。
謝和霖表示,PVC保鮮膜隨處可見,路旁的西瓜攤老闆將鮮紅欲滴的西瓜包上一層薄薄保鮮膜;餐廳服務生端來滿滿的一大碗雞湯,為怕溢出,雞湯上包上一層薄薄的保鮮膜,幾乎都是PVC材質。大賣場各種生鮮蔬果、雞鴨魚肉幾乎也都用PVC包裝,環保署只禁家用保鮮膜不夠,連商用保鮮膜都應禁止,PVC有適當的替代品PE(聚乙烯),對消費者不會產生影響。
環團指PE可取代PVC
塑料公會總幹事王慶華反彈說,立法禁用PVC、PVDC保鮮膜製品,很沒有道理,全球只有台灣這樣做。環保團體質疑PVC加熱會產生有害人體物質,主因是PVC內的氯乙烯單體VCM,但國際上對PVC內含VCM標準是十PPM以下,台灣是一PPM以下,非常嚴格。而台灣焚化爐溫度是攝氏一千度,PVC在八百五十度就會完全燃燒,不會產生戴奧辛。
環署廢管處科長許智倫表示,韓國自二○○一年起禁止使用PVC收縮膜,二○○四年針對蛋、油炸食品、漢堡、三明治等禁止使用PVC烯材料包裝,美國很多州也研擬禁用。
業者反彈:禁用沒道理
王慶華則說,PVC保鮮膜延展性、黏性都較PE保鮮膜更好,貿然禁用對許多賣場業者會造成很大困擾。
環保署估計禁用PVC的包鮮膜後,每年可以減少使用三千兩百公噸含氯家用保鮮膜,相當於每年減少一千五百五十五公噸的氯進入焚化爐,約佔家戶垃圾焚化處理量中三成含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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