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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欄 » 醫事醫政 ─ 醫療制度、醫藥及醫界等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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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洩病歷 立委提案加倍重罰
pine pine站長
2010/09/1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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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010年9月17日電)

醫師洩漏病患病歷,未來可能面臨更重的行政處分。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正醫療法,醫師未依法或未經同意洩漏病歷,將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是現行罰則的2倍。

依現行醫療法規定,醫師洩漏病歷可處 5萬至25萬元罰鍰。民國98年12月間,就曾發生醫師林政誠因洩漏女子孫仲瑜減重病歷,遭台北市衛生局以洩漏病人隱私、違反醫師法為由,對林政誠處10萬元罰鍰。

蔣乃辛認為,病歷是涉及病患個人身體健康與私密領域的醫療資訊,醫療人員在職務範圍內必須要保密;但是目前的罰則太輕,對醫療人員來說不痛不癢。為了落實保障病患個人隱私權益,提案修法要求醫療人員在病歷控管時,非依法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不得洩漏,違者罰則提高2倍,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蔣乃辛提案中,也同步修法要求醫療機構應以中文建立病歷,正式將「醫療中文化」明文規定在醫療法中;但也另外規定,如果病歷資料無法確實以中文表達,得以外文加註。

此外,對於外界質疑病患申請病歷的收費太高,蔣乃辛提案中也規定,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複製、病歷摘要、檢查報告資料等,應該以複製與摘要的「成本」為限,由病人負擔,相關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蔣乃辛提案目前正連署中,預計立院24日開議後正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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