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貪汙無罪 國庫貼錢
2012/05/01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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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12-05-0
司法應該像皇后的貞操,容不得一點懷疑。不過,台灣人眼中的司法卻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司法的形象簡直已成「站壁」的。看看昨天的一個案子,法界就知道為何台灣的司法貞操會從「女神」淪為「神女」了。
有位法官叫許聰元,十六年前被控貪汙,且遭聲請羈押,接下來的審判就像打乒乓球,最後打成「丟士」,被判有罪,許聰元就上訴;判無罪則是檢察官上訴。就這麼沒完沒了地「玩」了十六年。
光這樣的審判流程已足以讓司法公信力全失;不過,笑話只鬧到這樣還不足以娛樂國人。司法乒乓打了十六年後,檢察官「一時失神」,竟拖過了上訴期限;然後法官就以逾期上訴為由,判決無罪定讞。
一般人幸運地踫到檢察官「搞烏龍」,只會歡天喜地吃豬腳麵線,謝神謝佛,大喊僥倖。但許聰元當過法官,可非常人,他吃完麵線,轉身就申請刑事補償。司法院也很「幽默」,說他當法官時與關係人出入酒店,逾越社會能容忍程度,因貪汙案被羈押,多少也是咎由自取。然後打個折,賠他每天兩千元補償金。
檢調要偵查法官貪汙,豈敢隨便?法官敢准予聲押法官,絕不尋常。這樣的貪汙案都會「逾期上訴」,納稅人還要因此賠錢。也難怪人民要對司法吐口水了。
來源:
http:/ / news. chinatimes. com/ f……1051402/ 1120120501004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