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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欄 » 醫療傷害 ─ 不當、不須要的醫療行為也會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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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毒醫材!8成醫用軟管軟袋有毒
pine pine站長
2012/10/1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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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子倫/台北報導 2012年10月12日

塑化劑風波持續延燒,環保團體今1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醫療用的軟袋、軟管、容器等逾8成屬PVC材質,內含的塑化劑將透過藥品或輸液溶出,直接進入血液。衛生署僅訂出每日「耐受量」標準卻無管制,健保制度也任由PVC醫材市場擴大,無疑讓病人暴露在塑毒風險下。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李宜蒨指出,塑化劑事件發生後,衛生署比照歐盟訂定五種塑化劑標準的每日耐受量(每公斤體重為0.05mg),但衛生署卻未能據此管制塑化劑(尤其是DHEP)在醫療器材上的使用。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令人憂心的是,2010年我國重大傷病人數達到87萬人,這些人長期使用醫療軟袋、軟管、容器等醫材,成為受塑毒危害的高風險群。例如用來餵食早產兒的腸胃管便屬PVC材質,因而暴露在塑化劑的劑量便超出耐受量的3.5倍。

新光醫院腎臟科醫師江守山表示,PVC醫療用品不僅有塑化劑溶出的風險,且某些藥品的使用說明中,明確建議不要使用PVC醫材裝盛與輸送藥劑,比如含脂質的全靜脈營養劑以及某些抗癌用藥,會促進塑化劑的溶出;或如胰島素會被PVC吸附,而降低療效。如果是用作擴張血管和增加心臟功能的硝酸甘油,則兩種情形都會發生。也就是說,用PVC醫療器材輸送硝酸甘油,硝酸甘油會被PVC吸附,但塑化劑卻會大量溶出。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董事黃淑德表示,民眾就算知道PVC醫材含塑毒,也無法自費要求醫院提供成本較高,但較安全材質製造的替代品。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健保給付之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囑保險對象自費或自購藥劑、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而逾8成的醫療軟袋、軟管、容器等醫材,均屬PVC材質,不含塑化劑DHEP的PP材質,僅占不到2成。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呼籲,衛生署應依醫療用品材質重新檢討健保給付標準,給予較安全材質者較符合成本的價格。更進一步應針對DEHP暴露量可能超出每日耐受量,在有安全替代品的情形下,禁用PVC醫材。

健保局醫審與藥材組的科長蔡文全則回應,目前健保所給付之藥材均依據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標準,若沒有明訂需下架的醫材,仍會持續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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