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關於
會員登入
language
menu
剪報欄 » 吃得健康 ─ 健康飲食、藥膳、保健食品的介紹
剪貼人
主題&內容
蔬果汁沒蔬果 7月起須標示「風味」
pine pine站長
2014/06/23 09:24
已發佈1011篇主題
2014年6月23日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六月起,陸續有食品標示新規定上路,食藥署將聯合各地衛生局展開稽查;民眾也可注意,若發現新商品標示不合規定,可向衛生局舉發,業者違規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如查獲添加未經核准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最高甚至可處一千五百萬元罰鍰。

新規定已自六月生效部分,六月二十日後生產的食品都要改成添加物全成分標示,過去包裝上標示的修飾澱粉、黏稠劑等,新出廠產品都須標明成分,例如黏稠劑應改標明是玉米糖膠或海藻酸等成分。此外,如有添加抗氧化劑、防腐劑及甜味劑,則不僅成分,還需標上用途,例如苯甲酸(防腐劑)。

七月起,則是蔬果汁、乳品及米粉產品都需「正名」。沒有蔬果汁的橘子汽水、蘋果紅茶等,需改名橘子「口味」汽水、蘋果「風味」紅茶等;此外,含有原汁十%以上者,須標示原汁含量,含有原汁低於十%者,可標示低於十%或實際含量,例如果汁三%等;若完全沒有蔬果原汁,包裝上則需標明「XX風味」、「XX口味」飲品,如果包裝上印有蔬果圖示、卻沒蔬果汁,還須寫明「無蔬果汁」。

來源:https:/ / tw. news. yahoo. com/ % E……2% A8% E5% 91% B3- 221044452. html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