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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十年後女性易生病
pine pine站長
2006/11/08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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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訊2006-11-2】

據東森新聞網一日消息:離婚婦女除了傷心,也會傷身。美國一份長達十年的追蹤研究發現,婦女離婚後先受到心理創傷,之後影響生理健康,因此導致身體疾病的機率在離婚十年後高出三成七。

進行研究的愛荷華州立大學社會行為研究中心找來四百一十六名該州鄉村婦人,從一九九零年到二零零一年間追蹤他們的婚姻和生心理狀況,將婦女離婚後的身心健康狀態變化與沒有離婚的婦人做比較。在離婚後的頭幾年,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四年間,離婚婦人出現心理疾病的機率比仍保持婚姻的婦女高百分之七,在生理狀況上並沒有顯著差異;不過十年後,離婚婦女發生生理疾病的比例卻高出三成七,而心理疾病發生率已經沒有太大差異。

研究人員是列出四十六項身體上的疾病要受訪者勾選自己有出現的症狀,從普通的感冒,到心臟病和癌症都有,並排除了受訪者年齡,是否再婚,教育程度,收入和原本的健康狀況等條件的影響。研究展開時,這些婦人的子女都已經是青春期,而且其中一百零二人是剛離婚。

研究負責人之一羅倫茲說,「我們發現到的是,離婚並沒有對(生理)健康帶來立即性的衝擊,但是卻對心理健康有影響」,「十年後,這些對心理健康的影響作用發生在生理健康上。」

羅倫茲認為,研究結果顯示,婦女較高機率的身體疾病與離婚有直接關係,此外,因為離婚帶來的不同壓力也有影響,如經濟壓力,降職解僱以及照顧小孩等問題。他說,離婚婦女,特別是在鄉村地區,工作機會和社會給予他們的支持系統也比較少,經濟能力變差和生活上的壓力形成惡性循環。

另一名研究人員魏克拉馬說,這份研究在二零零一年結束時,離婚婦人中有四十人已經再婚或者有同居伴侶,這也對她們的健康產生正面影響,經濟困難獲得紓解是造成這種影響的一個間接原因。

來源:http://www. takungpao. com/ news/ 06/ 11/ 02/ YM- 644620.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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