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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案/金果王老板 轻判1年4月
pine 凤梨站长
2013/06/17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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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立翔/台北报导〕

贩售含塑化剂浓缩果汁的金果王、金吉王公司,士林地院合议庭昨天依违反“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食品卫生管理法,判老板陈阿和一年四个月,两公司并科罚金仅八十万元。

另本案中,会计林美惠被判十个月徒刑,调配师张益志(陈阿和长子)、员工陈协增两人则因仅受命负责调制、加工,其他不知情,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检方原求刑12年 法官从轻认定

本案起诉时,陈阿和被士林地检署首度以俗称“千面人条款”的刑法“流通有毒食品罪”追究,具体求处十二年徒刑、并科一千万元罚金,全案四被告、两家公司并科罚金共六千四百万元,但法官审酌无证据显示金果王继续调配塑化剂,仅追究五月十九日金果王被通知起云剂有毒后的两次出货,从轻认定。

去年起诉金果王的检察官古慧珍已升任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她昨天请产假无法回应;士林地检署襄阅检察官颜迺伟则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会再研究上诉事宜。记者昨走访位于士林的金果王公司,但公司内无人,陈阿和手机也没开,不知其回应。

士林地院行政庭长李育仁表示,金果王、金吉王虽进货大量含塑化剂的起云剂,但无证据显示十九日后仍继续以此调配、制造浓缩果汁,且另进货杨堃公司合格起云剂,虽又被再次发现毒物残留,但剂量极低,应是器具遭旧品污染,因此只追究五月十九日之后的两次以“旧品”出货,起诉与判决结果才会大不同。

合议庭也认为,“千面人条款”是针对将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公开陈列贩卖或掺入公开陈列贩售的饮食物品中,金果王属上游供料厂商,并非将有毒物质直接掺入公开陈列的食品、饮品中,构成要件不符,不宜扩张解释。

来源:http:/ / www. libertytimes. com. ……12/ new/ mar/ 7/ today- life7.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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