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医弊案起诉6院长 黄焜璋求刑25年
2011/07/2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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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谦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署立医院采购弊案今(22日)日下午侦结,桃园地检署将卫生署医管会执行长黄焜璋、6名署立医院院长、1名副院长、15名科主任、主治医师,以及25家厂商,共48人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其中黄焜璋被求刑25年,并科罚金700万元。
这起采购弊案被起诉的署立医院院长分别有,澎湖医院院长李明杰、乐生疗养院长李乃枢、基隆医院院长李源芳、台中医院院长邵国宁、嘉医院院长黄龙德、新竹医院院长陈文钟。
署立北医副院长王炯琅和15名科主任、主治医师也被起诉;多家署立医院遭控在采购医疗器材时,疑似收取厂商回扣,署立台中医院院长邵国宁在检方侦查中自白,坦承收贿387万余元,并缴回贪污、收贿所得,检方获准交保,而黄焜璋收贿金额350万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黄焜璋负责卫生署所属各大医院的事务,却长期收贿,且犯后不知悔改,侦查后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求处25年有期徒刑,并科700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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