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调理员留中医院 政策开倒车
2012/04/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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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黄蕙棻/中医伤科博士、中国医药大学副教授(台北市)】2012.04.18
据联合报十六日头版载,卫生署将原有在中医院所的“民俗调理人员”,改称“传统整复推拿人员”,并可继续容留在中医院所之内,只要加强隔间、服装、名牌…等辨识度,并收自费即可。
这实在是大开时代倒车的粗糙决策,由于中医源自中国,笔者简述一下中国大陆近六十年来中医伤科的复兴之路,以作为台湾当权者的借镜。
中共在一九四九年建政之初,可说是“缺医少药”,在周恩来总理“能者为师”以及“先求存、存而后能强、强而后能富”的指导原则下,笔者所传承的“少林武功铜人簿”祖庭—南少林“泉州正骨医院”在解放之初招聘能口传医学,但不能认字的江湖高手,包括天桥下卖艺的武师、庙前卖药的走方师…进入泉州正骨医院开诊并传承医术,到了一九六○年代因遭逢文革,更有“赤脚医生”的加入。但到了一九七○年代中共官方“西学中”以及“高师高徒制”(高明的老中医师,传承年轻的资优西医师)盛行,开启了日后“中西医结合骨伤科”的新纪元。到了二○○○年中国大陆甚至比台湾早十年取消“中医师特考”;也就是进入二十一世纪所有中国中医师均要从中医专业养成教育入门。
中国大陆的中医大学有的设有推拿系、气功系,但是若要进入中医院所执业,一律要经过考取中医师执照,并在医院见实习二年;而民间的民俗调理称为“按摩士(师)”,也要接受考试通过,方可执业,并有分级制度。其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商业局,也有管理制度。综观中国大陆,推拿是医疗行为、按摩为调理行为,泾渭分明,各有管理,各有发展,是高明政策开展产业健全永续经营的典范。
反观日前卫生署在利益团体围事以及“立委乔事”的施压下,有如国王的新衣般掩耳盗铃,将“传统整复推拿”视为非医疗行为,实在是严重的渎职。在中医教科书“传统整复推拿”即是整复骨折和脱臼复位,是深入骨骼关节的侵入性医疗行为,中医师的英文即为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传统中医师)。而台湾的中医师参加国家考试时,并依传统自清代以来的“医宗金鉴”中“正骨心法”、“伤科大成”为参考书目,并通过临床见实习各一年考核,才取得中医师证照,故“中医师”才是经过国家认证的“传统推拿整复医师”;而一般民间调理,虽有各种流派,但说法不一或学理自古不清,无法列入历代国家医学统一教材,或无法通过国家中医师教、考、用机制,顶多只能称为“民俗调理师”或中国所称“按摩士(师)”。
“民俗调理人员”继续留在中医院所?我请问卫生署如何管理?如何执法?在同一个空间“医疗行为”与“非医疗行为”如何界定?有无违反医师法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容留或聘雇未具医事人员资格者…”之法规?
来源:
http://udn. com/ NEWS/ OPINION/ X1/ 7035222. shtml#ixzz1sPE1eW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