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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欄 » 醫事醫政 ─ 醫療制度、醫藥及醫界等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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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中藥檢驗仍檢出西藥、超量重金屬
沈藥子 pine助理
2007/12/27 10:36
已發佈49篇主題
發佈日期/ 2007.03.02

傳統中藥需先經中醫師問診,再將藥方煎煮後服用以達療效,然而現代人生活忙碌,因此科學中藥(或稱中藥濃縮製劑)應運而生。中藥的療效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顯現,因此有部分不肖業者擅自摻加西藥,以達到快速的效果。然而這些業者忽略了有些西藥與中藥會相互作用,再加上西藥的成分及劑量沒有詳盡說明,而陷服用者於用藥危險中,因此衛生署規定中藥摻加西藥為不允許的行為,中藥中的重金屬含量,亦有限制。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消基會每年開放三次接受消費者委託送檢「中藥摻加西藥及含重金屬」,藉以提醒民眾注意用藥安全。

送件情況

95年間,消基會於二、六及十月份,開放三梯次接受消費者送檢「中藥摻加西藥及含重金屬」,共受理251件中藥申請,其中委託檢測有無摻加西藥的有220件,檢測重金屬鉛含量的有88件,檢測汞及鎘含量的分別有86件及53件(部分藥品的送檢項目為一項以上)。

檢測結果(請見表一、二、三)

1.摻加西藥檢測

委託檢測有無西藥的220件中藥中,檢測後發現有38件檢出西藥,檢出比例為17.3%。相較於94年的19.1%,檢出比例略有下降。

檢出摻加西藥的中藥,以送檢者聲稱的樣品來源分析(請見表一),檢出率以「國術館」、「郵購」及「託人購買」為最高,三成以上樣品檢出摻加西藥;其次為「親友贈送」、「中國大陸」及「中藥行、蔘藥行」,至於「中醫診所(醫院)」及「中藥廠」則分別各有1件檢出西藥,顯示業者中仍有少數害群之馬。

若依委託者所填寫的藥品作用分析(請見表二),「利尿類」、「興奮劑類」、「止痛類」及「跌打損傷類」的樣品,有五成以上檢出西藥,比例最高;其次為「減肥類」及「強心類」的樣品,有三成以上檢出西藥。

本次共有21種西藥成分被檢出(請見表三)。除了「氫氯苯塞(Hydrochlorothiazide,利尿劑)」、「咖啡因(Caffeine,中樞神經興奮劑)」及「維生素B1 (Thiamine Disulfide,維生素類)」等較常被檢出的西藥之外,其他如「引朵美洒辛(Indomethacin,止痛劑)」、「匹洛西卡(Piroxicam,止痛劑)」及「氯菲安明(Chlorpheniramine Maleate,抗組織胺劑)」也經常被檢出。

此外,壯陽藥品如「犀利士(Tadalafil)」及「威而鋼(Sildenafil Citrate)」,檢出的次數也不少,其中有2件分別來自「中蔘藥行」及「郵購」的樣品,屬「補腎滋養類」,竟然同時檢出兩種壯陽藥品。消費者若服用到宣稱具有暗示性或相當療效的補腎滋養藥品,且效果不錯者,最好留心是否有摻加壯陽藥品。

其他如食慾抑制劑「氯苄雷司(Clobenzorex,食慾抑制劑)」,本次也在2件宣稱「減肥類」的樣品中檢出該種西藥,人體服用該藥品後會在體內代謝成安非他命,雖然能抑制食慾而達到減肥的效果,但是長期服用不僅容易成癮,而且也會傷身,衛生署早在民國69年就已禁用,95年將氯苄雷司增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消費者不可不慎。

而消費者服用宣稱具有減肥療效的中藥,若容易精神亢奮或睡不著,可能該藥品即含有非法的食慾抑制劑,最好立即停用,以免成癮。

中藥摻加西藥,已違反《藥事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而為「偽藥」。販售偽藥的業者,可依同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加以處罰。
其他如國術館或青草藥店,依法不能提供藥品給消費者,如提供則業者已經涉及密醫行為,可依《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重金屬檢測

檢測重金屬的樣品中,共有6件樣品的重金屬含量超過衛生署規定「中藥之總重金屬含量不得高於100 ppm」的標準,其中有3件樣品的鉛檢出量超過100 ppm,另有3件樣品的汞含量超過100 ppm。

檢出重金屬過量的樣品,其中一件來自「國術館」治療「血管硬化」的中藥,檢出的汞含量竟然高達3.5%(35,000 ppm),有2件來自「蔘藥行」宣稱「小兒驚風類」的中藥,檢出的汞含量也都超過衛生署規定的上限。其中有1件「小兒驚風類」的中藥,不僅檢出的汞過量,連檢出的鉛含量也超過100 ppm。
這些汞含量過高的樣品,可能是業者使用硃砂作為鎮靜安神的方劑,衛生署早已於民國80年即禁止使用硃砂調製口服製劑,若違反者,可依《藥事法》第八十二條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1件來自「中國大陸」宣稱為「解毒類」的藥品及1件宣稱「增強免疫力」的冬蟲夏草粉,這2件樣品的鉛含量都超過100 ppm,尤其是宣稱具有「增強免疫力」的冬蟲夏草,消費者送檢的藥品劑型為粉狀,而非原中藥材,從外觀上無法判別是否有含鉛,不知情的消費者若食用含有過量鉛的冬蟲夏草粉,不僅無法增強免疫力,長久下來還可能導致慢性鉛中毒。

由於重金屬有蓄積的問題,長期攝取過量的重金屬汞,除了可能導致慢性中毒、皮膚出現斑痕及小結節的外傷現象,甚至會影響神經及消化道系統。此外,過量的鉛會妨礙血液中的紅血素合成,引起貧血,其他症狀還包含腹痛、急性腎衰竭及神經腦部病變,而成長中的兒童,則會影響行為、智力發展、造成學習障礙等,甚至聽力受損。

給消費者的建議

1.「無病強身」是錯誤觀念

中藥不僅是我國傳統的瑰寶,更是歷代先賢的研究發展結晶,現今中藥材的功效也不斷地經由科學實驗佐證其療效。然而消費者在服用中藥時,往往誤以為其藥性溫和且沒有副作用,但其實所有的藥品都是一體兩面,能治病也能傷身,切勿輕信「無病強身」的錯誤觀念。

中醫師在診斷時注重「辨證論治」,在臨床上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經過看診後,確切瞭解患者的病情,才能開立藥方。而消費者也不應隨便聽信偏方,購買來路不明的中藥服用,或把藥品當贈品,將自認為有療效的藥物推薦給親友。

衛生署特別針對常見中藥材(飲片),規定應標示「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廠商名稱及地址」等項目,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可依《藥事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違反第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輸入者倘未依規定標示,應不准進口。而有些中藥材可當食品用,因此也須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2. 到領有藥商執照的藥房購買

中藥材種類繁多,有些藥材取得不易或外觀相近,同名異物、同物異名及相沿襲用等舊習造成中藥材誤用、混用的情況相當普遍,除了會影響藥效外,還須擔心造成毒性。以「防己」為例,有人以「防己」減肥,但卻誤用「廣防己」,造成腎功能受損的憾事。

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或服用中藥時,最好先向合格中醫師詢問,並購買合法GMP中藥廠具有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的藥品,才有保障;也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中藥,特別是宣稱療效迅速的藥品,以免傷身。買回後若沒未服用完,應將剩餘的藥材包好放置於冰箱內保存。

消費者若有需求,即日起至3月9日止,電洽消基會台北總會索取檢驗委託申請表,或上消基會網站最新消息單元下載申請表,查詢送檢費用、劑量等訊息,再將申請表連同足量藥品及檢驗費用,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達消基會台北總會檢驗。
詳細申請程序與費用,亦歡迎來電詢問或上網查詢。

電話:(02)2700-1234/206
網址:www.consumers.org.tw

來源:http://www. consumers. org. tw/ unit412. aspx? id=821
選GMP認證中藥 不怕吃到重金屬
沈藥子 pine助理
2007/12/27 10:26
已發佈49篇主題
【大紀元2006年10月30日訊】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專題報導)

針對中藥含鉛的問題,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中藥組組長陳崇哲表示,衛生署除了在2004年公告杜仲、枇杞葉、肉桂、桂枝、桂皮、白及和五加皮等七種多年生、易受重金屬污染的中藥材,重金屬鉛含量不得超過三十ppm,鎘及汞含量不得超過二ppm外;複方中藥製劑方面,依現行規定,重金屬的總量也不得超過一百ppm。

目前看來,民眾只要買的是通過中藥GMP(優良製造規範 )認證的藥品,其總重金屬含量其實都遠低於現行一百ppm的標準,中醫藥委員會未來還可能進一步調低允許含有重金屬的標準。

但他也不否認,如果民眾購買未經過認證的藥材,確實可能遇到重金屬含量未經過把關的藥物,但「只要民眾用藥先經中醫師指示,在對症且未過量使用的情況下」,目前看來,除了特定藥材像是先前特別規定的多年生藥材外,其餘重金屬的問題應該還不大。

總之,服藥是為治病,並非當做飲料天天飲用。

要解決重金屬過量的問題,根本之道,還是在於消費者應改變「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的不良用藥習慣,也別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

來源:http://www. epochtimes. com/ b5/ 6/ 10/ 30/ n1502922.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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