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不在的食品添加物
或許你會覺得添加物與我無關,我又不常吃垃圾食物、很少喝飲料,但事實是否跟你想像的一樣?讓我們來看看:
上面提到的防腐劑、漂白劑、乳化劑、黏稠劑、人工甘味劑、品質改良劑、色素、糖精……這些都是食品添加物。這麼多的加工食品,真的都會使用這麼多的食品添加物嗎?食品添加物又是什麼?對我們的健康有影響嗎?
食品添加物是什麼?
廣義來說「食品添加物」在古時候就有了,以前為了保存動物性食物,會用醃、燻、風乾的方法。為了保存植物性食物,會用乾、泡、醃、醬的方法。會用紅花來染蛋,用紅麴來烹調紅色的肉類食物。要香就會用香辛料,新鮮的香辛料有蔥、薑、蒜、香菜等,乾燥的香辛料有五香粉、八角、花椒、桂花、紫蘇等。要鮮味會用香菇、海帶、黃豆芽熬湯。要Q、脆就用人工捶、搗。
後來發現蔬果中的甜味、色素跟香氣是可以萃取的,於是又以天然物為原料,用人工的方法抽出其中的成分當食品添加物。逐漸地,天然物有限,不夠用了,成本又高,所以漸漸發展出低價、量大的化學合成品,這都是近百年來的事。尤其最近幾十年,隨著化學技術與化學工業的發達,食品添加物的開發更是進展神速,因為功效好,可以讓產品的色、香、味、質感更加吸引消費者,讓生產者的加工更方便,成本更降低,使得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幾乎可用「氾濫」兩字來形容。
為了方便管理,政府特別定義食品添加物,並依功能分成十七類(已有五百多種品目,並逐年增加中),訂定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以正面表列(positive list system)的方式積極管制,凡是表上沒列的均不准使用。對其品質純度制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納入食品衛生法中管理之。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食品添加物的定義是:「本法所稱食品添加物係指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等過程中,用以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增加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於食品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因此,食品添加物有如下的特點:
食品添加物安全嗎?
食品添加物因為不是天然存在於食品中,而是另外製造添加進去的,對其毒性要特別顧慮,尤其是化學合成品;少部份天然品亦因化學處理,或多或少均有毒性,故必須限制其用量。允許的最高添加量是經過動物試驗(毒性試驗),若超量使用當然會危害健康。
食品添加物如同醫藥品,均是供人體攝取的化學製品。醫藥品的使用通常考慮使用人的條件,限於一定期間給藥,且可追蹤調查其對人體的有害作用;但食品添加物廣泛添加於各類食品中,供不特定的多數人食用,可能天天攝食或一輩子攝食,其安全性評估卻只靠動物試驗,使用後所造成的影響很難追蹤調查。
有些食品添加物中會有微量的不純物,這些不純物可能是在製造過程中所產生的副產物,也可能是原料中早就存在的,它們在處理者的疏忽中進入食品而產生強烈的毒性作用。隨著分析化學技術的進步,新的毒性可能陸續被發現,也使得食品添加物的管理工作,安全性評估面臨更多的課題與困擾。所以有些添加物曾經合法,但重新評估後被禁用,有些雖被允許使用,但仍有諸多的爭議。
加上一些不肖業者因貪圖方便,或因謀求利益,或因疏忽、無知,常不當使用合法食品添加物(超量或使用對象不對),甚至違法使用一些禁用的食品添加物。例如原料品質低劣,不新鮮,顏色風味變壞,就使用漂白劑漂白,再染色,加防腐劑、人工調味劑、化學合成香料,造成消費者健康上很大的危害。
附表列出一些毒性強,禁用,卻被違法使用,以及合法允用,但毒性及安全仍有疑慮者,供參考。
合法但安全上有疑慮的食品添加物
類 別 | 品 目 | 使用食品舉例 | 對健康可能的影響 |
防腐劑 | 去水醋酸鈉 | 乾酪、乳酪、奶油、人造奶油 | 具致畸胎性。 |
抗氧化劑 | BHA、BHT | 油脂、速食麵、口香糖、乳酪、奶油 | BHA確定為致癌劑,BHT有些研究顯示具有致癌性。 |
人工甘味劑 | 糖精、甜精 | 蜜餞、瓜子、醃製醬菜、飲料 | 由動物試驗顯示,會致膀胱癌。 |
阿斯巴甜 | 飲料、口香糖、蜜餞、代糖糖包 | 眩暈,頭痛,癲癇,月經不順,損害嬰兒的代謝作用(苯酮尿症者不可以食用)。 | |
保色劑 | 亞硝酸鹽 | 香腸、火腿、臘肉、培根、板鴨、魚干 | 與食品中的胺結合成致癌物質亞硝酸胺鹽。 |
漂白劑 | 亞硫酸鹽 | 蜜餞、脫水蔬果、金針、蝦、冰糖、新鮮蔬果沙拉、澱粉 | 可能引起蕁麻疹、氣喘、腹瀉、嘔吐,亦有氣喘患者致死案例。 |
人工合成色素 | 黃色四號 | 餅乾、糖果、油麵、醃黃蘿蔔、火腿、香腸、飲料 | 以石油工業產物──煤焦為原料合成,有害物質混入的機會很多,本身毒性強,有致癌性的隱憂,會引起蕁麻疹、氣喘、過敏。 |
殺菌劑 | 過氧化氫 (雙氧水) | 豆腐、豆干、素雞、麵腸、魚漿、肉漿製品、死雞肉(漂白並除異味) | 會刺激腸胃黏膜,吃多了可能引起頭痛、嘔吐,有致癌性。規定食物中不得殘留,不得作漂白劑。 |
非法食品添加物
類 別 | 品 目 | 使用食品舉例 | 對健康可能的影響 |
以前合法現已禁用 | 溴酸鉀 | 使用於麵粉(麵筋改良劑) | 已確定有致癌性(民國83年正式禁用)。 |
甘精 | 蜜餞、飲料等(甜味劑) | 會傷害肝臟及消化道,致癌性已確定。 | |
色素紅色二號 | 糖果、飲料 | 有致癌作用(民國64年禁用,但73年某些進口糖果、清涼飲料仍抽驗到) 。 | |
毒性強、一向禁用,但仍有業者違法使用 | 硼砂 | 年糕、油麵、油條、魚丸、碗粿、粽子、板條、火腿、芋圓、粉圓(使Q、脆、具彈性、具保水、保存性) | 硼砂吃下後,轉變為硼酸,積存體內達1~3公克會急性中毒而嘔吐、腹瀉、虛脫、皮膚出現紅斑。超過20公克腎臟可能萎縮,生命危險。 |
吊白塊福馬林 | 本為工業用的漂白劑卻被使用於米粉、黃葡萄乾、麥芽糖、洋菇、蘿蔔乾等食品 | 殘留的甲醛易引起頭痛、眩暈、呼吸困難、嘔吐、消化作用阻害、眼睛受損。殘留的亞硫酸可能引起:蕁麻疹、氣喘、腹瀉、嘔吐,也有引起氣喘患者致死的案例。 | |
奶油黃 | 酸菜、醃黃蘿蔔、麵條(工業用黃色色素) | 肝癌。 | |
鹽基性芥黃 | 酸菜、醃黃蘿蔔、麵條(工業用黃色色素) | 頭痛、心跳加快、意識不明。 |
來源:http:/ / cbs. ntu. edu. tw/ thread……oard=BudaFood& nums=2630: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