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可使用 羊仍禁止》殘留林可黴素 高屏羊乳挨罰不服
2013/06/1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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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2日 〔自由時報記者楊金城、孟慶慈、鍾麗華/綜合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抽驗高屏羊乳檢出動物用藥林可黴素0.012PPM,高屏羊乳代工廠辰穎公司廠長黃彥穎昨天說,林可黴素(抗生素的一種)是合法使用的動物用藥,牛乳訂有殘留容許量,羊乳卻沒有,實在沒道理。
衛生署區管中心副主任周秀冠表示,林可黴素的急毒性低,人類治療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雙球菌等感染症時,也使用林可黴素,如果以每天可接受的容許值來看,體重六十公斤的成年人每日可攝取一.八毫克,以此次檢出的羊奶濃度要喝一百五十公斤才會過量。
高屏羊乳委託新營工業區辰穎公司製作羊乳,日產兩萬多瓶(一百八十西西裝)銷售全台,今年二月廿一日,高雄市衛生局抽驗銷售至高雄的五千瓶高屏羊乳檢出林可黴素0.012PPM,四月移請台南市衛生局處分。
台南市衛生局已在五月十三日對高屏羊乳開出六萬元罰單,辰穎已繳罰款,由於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允許牛奶殘留林可黴素,但羊奶不得檢出,開罰時業者極不服氣,表明將提訴願。
黃彥穎說,台南市衛生局到廠抽驗高屏羊乳,並未檢出林可黴素,公司也緊急將羊乳送請SGS檢驗,同樣未檢出林可黴素,羊乳都是現做翌日銷售,那批兩萬瓶早已賣完。
食管局︰目前不打算放寬
高屏羊乳運銷合作社前理事主席陳博裕說,林可黴素是合法使用動物用藥,未訂羊乳藥物殘留標準、未正面表列,只要一檢出就是不符食品衛生,呼籲衛生署速訂十八種羊隻使用藥品的殘留容許量。
但農委會防檢局表示,其他國家並未核准林可黴素用於治療羊隻疾病,現行沒有核准使用,自然不得檢出。衛生署食管局也說,沒有放寬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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