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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等於放死 保育團體:應轉成保育
pine 鳳梨站長
2008/09/05 09:24
已發佈508篇主題
更新日期:2008/09/05 11:29 記者賴宥霖/許婉楨報導

關懷生命協會表示,現在商業化的「放生」,不僅造成生態的破壞,而且被放生動物存活率也不高,其實等於「放死」,建議宗教團體應將那些放生的經費轉作保育工作。

關懷生命協會釋昭慧法師表示,現在的「放生」其實是「放死」。就好像政府出動軍警,把大批無辜民眾關住監獄,然後總統宣佈大赦,以示德政一樣。關懷生命協會指出,放生已經成為商業化的行為。

生命關懷協會建議,放生的團體應以護生概念代替放生,將那些放生的經費轉作保育工作,另外,大量放生行為,應該跟環保單位申請,或者對生態環境、生物存活率評估過後再作。「台灣動物社會研究室」主任陳如敏也說,要保護生命,應先減少人為干擾才是,如此反而不該放生。

農委會林務局回應,各界應該宣揚「放生」的真相,林務局也已製作「放生與放死」宣導影片,將會加強宣導。

來源:http:/ / tw. news. yahoo. com/ art……rl/ d/ a/ 080905/ 115/ 15e1h. html
放生破壞生態 林務局:可重罰
pine 鳳梨站長
2008/09/05 09:25
已發佈508篇主題
更新日期:2008/09/05 11:31 記者賴宥霖/許婉楨報導

農曆七月放生潮剛過,各地就傳出忽然有許多「外來種」肆虐公園,對當地生態造成破壞,台灣動物社會研究室研究顯示,全台近五百個寺廟或團體,每年放生的物種數量超過兩億!林務局表示,棄養動物而致危害生態,最高可罰一百五十萬。

林務局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範,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得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是保育類動物,以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室主任陳玉敏進一步建議,應修法加入「程序審查」,即以後放生皆要事前經過特定委員會的審查評估。關懷生命協會也建議,政府應該介入管理。例如政府動物保育的主管機關,應該跟宗教部門協商,尋求替代放生的方案。

目前已經對台灣生態造成嚴重威脅的外來種,動物包括巴西龜、牛蛙、美國螯蝦、吳郭魚、福壽螺、紅火蟻等,植物包括布袋蓮、小花蔓澤蘭等,其中布袋蓮因為太過引入時間很早(日治時期),以致許多民眾誤以為是台灣原生種。

來源:http:/ / tw. news. yahoo. com/ art……rl/ d/ a/ 080905/ 115/ 15e1i.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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